川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重庆四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度,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余杰先生、独立董事周孝华先生及董事赵凤翔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余杰先生担任。

公司于 2015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蔚蔚女士、独立董事周孝华先生及董事吴昱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宋蔚蔚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5 次,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 会议议题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收购香港联和经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定

期会议(第二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报事项:审计部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定

期会议(第二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

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定

期会议(第三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关于四联进出口在重庆银行的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 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定

期会议(第三届)《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审阅各定期报告,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期出席定期工作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季报、半年报、2014 年度报表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资料。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二)必要时召开不定期临时会议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不定期

召开临时会议,对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交易的发生是必要的、有利的,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2015 年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评价,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关注相关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认为公司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认真负责,掌握公司动态,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有效地执行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公司的内审机构和外审机构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对推动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宋蔚蔚周孝华

吴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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