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 ……………………第 1—2页
二、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第 3—4页
第 3 页 共 4 页吉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7月完成对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集团公司)的收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吉安集团公司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八次、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商务部《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 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35号)及《关于核准福建泰盛实业有限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36号)的批准,本公司获准向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等二十九方(以下简称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0,716,423 股收
购其持有的吉安集团公司 99.85363%股权。吉安集团公司业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9 月 30 日)并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 1083151号)。上述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27 号)。吉安集团公司已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向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定向增发股份已于 2013年 8月 7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登记事宜。本公司已于 2013年 9月 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在2013年收购吉安集团公司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 以吉安集团公司
2012年的经营业绩为基础,以吉安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遵循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秉着求实、稳健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编制吉安集团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2015年度预测净利润为42,635.84万元。
三、实际盈利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的差异情况本公司在向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采用评估机构收益现值法评估
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收购的资产即吉安集团公司业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 1083151号)。
公司 2013至 2015年度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度实际盈利数
[注]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
差异数 实现率吉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5 42,435.08 42,635.84 -200.76 99.53%
2014 28,574.20 28,390.31 183.89 100.65%
2013 19,392.94 17,593.64 1,799.30 110.23%
合计 90,402.22 88,619.79 1,782.43 102.01%
[注]:为保持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同一口径,实际盈利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吉安集团公司 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1,800.15万元,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3,834.25万元,
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4,792.36万元。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